一、VOCs有機廢氣的主要成分與危害是什么?
常見VOCs:苯系物、石油烴化合物、有機氯化物、氟里昂系列、有機酮、胺、醇、醚、酯、酸等。VOCS按其化學結構,可以進一步分為:烷類、芳烴類、酯類、醛類和其他等。目前已鑒定出的有300多種。在我國,VOCs揮發性有機物,是指常溫下飽和蒸汽壓大于70Pa、常壓下沸點在260℃以下的有機化合物,或在20℃條件下蒸汽壓大于或者等于10Pa具有相應揮發性的全部有機化合物。
VOCs是PM2.5和O3的關鍵前體物,對夏季臭氧和秋冬季細顆粒物污染貢獻巨大,部分VOCs具有臭味和毒性,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且來源廣泛,主要有工業固定源、日常生活源、機動車尾氣排放源等。
VOCs的危害:當VOCs超過一定濃度時,在短時間內人們會感到頭痛、惡心、嘔吐、四肢乏力,如不及時離開現場,會感到以上癥狀加劇,嚴重時會抽搐、昏迷,導致記憶力減退。VOCs傷害人的肝臟、腎臟、大腦和神經系統,甚至會導致人體血液出問題,患上白血病等其他嚴重的疾病。
二、VOCs有機廢氣治理對生產環境有哪些要求?
生產現場需要密封和組織進氣和排氣,收集和濃縮廢氣。
以下三種情況需要安裝VOCs廢氣處理設備:
1.未按要求在密閉空間或設備內工作;
2.未按照規定安裝廢氣收集和處理裝置的;
3.其他造成廢氣、粉塵泄漏、逸散的情形。
三、VOCs治理技術都有哪些?
目前,減少污染主要通過終端處理進行;生產過程控制也有提高物料回收效率和減少污染物排放的新技術;源頭預防主要是開發低含量物料。材料的特性和使用方法也要求企業逐步適應。
四、VOCs有機廢氣排污申報需注意哪些?
1、環境影響評估文件和批準,試生產(試運行)和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報告和批準;
2、排污申報資料;
3、排污許可證(逐步核準頒發);
4、污染防治設施的操作規程和操作臺帳;
5、廠區風險物質存放點分布圖,水、氣、聲、渣排污點(存放點)分布圖;
6、工業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檔案資料的標準化管理;
五、哪些情況可能面臨處罰?
1、不配合或者拒絕執行法律的;
2、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大氣污染物的;
3、大氣污染物排放超過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大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的;
4、逃避管制而排放的空氣污染物;
5、未按規定設置大氣污染物排放口。
六、內部監管如何建立?
企業必須建立一套預防和治理機制,制定相應的管理規范和應急預案,形成查詢、培訓和實施的文件。